VOC减排方案
清沐环境拥有多年经验,可按照国家、省、市各级政府下达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,为企业在编制方案,改善工艺、原材料替代、末端治理、建档申报等提供服务。
配合、帮助企业达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对于本市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排放企业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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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S治理主要目标
到2020年,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,重点区域、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,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%的目标任务,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,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
为更好治理VOCs推行挥发性有机物“一厂一策”制度,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,明确原辅材料替代、工艺改进、无组织排放管控、废气收集、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,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,为企业有效开展VOCs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。
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“一厂一策”方案编制工作,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,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,各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与减排效果紧密挂钩。
编制挥发性有机物“一厂一策”,首先要收集企业资料,其次进行现状排查并计算排放量,然后提出改造方案,最后总结VOCS达标排放及减排效果,具体步骤如下:
企业概况
生产现状
生产工艺流程
原辅材料使用情况
生产设备情况
有机液体储存情况
设备动静密封点情况
含挥发性有机物料的废水集输、储存、处理处置情况
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
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
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
废水集输、储存、处理处置
工艺有组织排放
燃烧烟气排放
工艺无组织排放
采样过程排放
非正常工况(含开停工及维修)排放
事故排放
其他排查
提标改造前VOCS排查分析
方案选择确立
收集及转输方案
废气处理(处置)方案
环境管理
劳动安全、卫生、火灾及消防
工程规模、预算及建设进度计划
提标改造后的VOCS减排量估算
提标改造后的VOCS达标排放分析
绩效评估